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标杆
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,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
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标杆
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。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近日召开警示教育会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,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,深刻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,深化以案促学、以案为鉴。
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,是维护国家政权、捍卫民族复兴的利剑,理应在遵规守纪上为全党作出示范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,不仅葬送了个人前途、家庭幸福,也伤害了纪检监察事业,损害了党的形象,教训沉痛、发人深省。执法犯法,罪加一等。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,站在党长期执政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危害性,绝不能把“警示”当“故事”、把案例当谈资,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,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、遵规守纪的标杆。
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,增强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坚定自觉。“天下至德,莫大于忠。”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基因、一脉相承的底色。从成立初期要求“忠实刻苦”,到新中国成立后强调“忠实可靠”,再到新时代强调“忠诚干净担当”,忠诚都是打头的、第一位的。忠诚卫士不讲忠诚就是最大的背叛,政治机关不讲政治就是最大的危险,利剑就会变成“双刃剑”。要绷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,带头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,始终同习近平总书记、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切实把对“两个确立”的坚定拥护转化为“两个维护”的自觉行动。
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,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组织严密、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,一个松松垮垮、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、也干不成事的。对党组织、党员干部来说,组织纪律是高压线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,树牢组织意识,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、是组织的一员,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,坚决落实“四个服从”,切实遵守组织制度,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,向组织讲真话、报实情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。
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,永葆纪检监察铁军的政治本色。打铁必须自身硬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,监督者,自身要接受监督;执纪者,自身要严守纪律;反腐者,自身要廉洁不腐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最前沿,稍不留神就会被糖衣炮弹、“围猎”腐蚀所俘虏。纪检监察干部在廉洁自律问题上要有高度警惕性,时刻保持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的警醒,慎独慎初慎微、自重自省自律,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不断锤炼意志力、坚忍力、自制力,永远做一个一心为公、一身正气、一尘不染的人。
进一步严明群众纪律,厚植党的执政根基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,民心是最大的政治,江山就是人民、人民就是江山。纪检监察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心工作、民心工作、群众工作,纪检监察干部是人民利益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。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坚持执纪执法为民、纠风治乱为民,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,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把惠民生、暖民心、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。
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,确保规范履职尽责。纪检监察工作实质是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、损害党的先进纯洁的人和事作斗争,斗争是职责所在、使命所系。纪检监察队伍做的是为党分忧、为国奉献、为民造福的事,干的是监督的活、得罪人的活。不担当作为、滥用权力、乱作为就是对纪检监察事业不负责,就是对党和人民不忠诚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磨砺敢于斗争的意志品质、善于斗争的能力本领,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勇于亮剑,不信邪、不怕鬼、不怕压,为了党和国家事业赴汤蹈火、在所不辞。要当铁面无私的包公,当敢于打鬼的钟馗,当廉吏于成龙,不能做“好好先生”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、甚至装睡。要严格按照权限、规则、程序开展工作,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,切实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,确保每一次监督、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。
进一步严明生活纪律,培育高尚道德情操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生活是工作的基础,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,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。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作风,不是个人私事、家庭小事,而是体现干部形象、队伍形象的大事。干部作风中有党性、有原则、有人格,一名干部的蜕化变质,往往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、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,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,生活上不检点、不自律,就会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洁身自好作为第一关,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,管好自己的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,严以修身,正心明道,做到“心不动于微利之诱,目不眩于五色之惑”。